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
第一学期开学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处(室)、学院(部),医院、中心:
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开学前后学校本科教学的整体情况,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,促进教学质量提高。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部署,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综合研判教学工作面临风险,统筹处理好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关系。学校在开学前及第1-2教学周对全校教学准备及教学秩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准备,按要求做好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校级检查组
由校领导任组长,校督导委员、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成员,主要负责开学前暨开课第一天的校级教学检查并督导、指导全校的开学前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。各检查小组分组情况和检查内容见附件1《2020~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第一天校级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》。
党校办、教务处和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(以下简称“高评中心”)负责组织协调校级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安排。
(二)职能部门检查组
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、后勤保障处、资产管理处、保卫处、图文信息中心等部门各自成立检查组,由部门一把手任组长,做好开学前后各部门所承担的教学保障工作。
(三)教学单位检查组
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长(主任)任组长,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的副书记或副院长任副组长,由本单位教学督导委员、学系/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管理干部及学生辅导员等组成教学检查组,负责本单位的开学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教学环境及条件准备。包括教室(含教学设备)、实验室准备、实践教学条件、教学服务设施的完善情况等。
(二)教学运行。包括学生及教师到岗情况。
(三)教学建设与管理。包括课程安排、师资配备、实践教学、教材到位等情况。
(四)教学质量。包括学生学习态度、学习状况、教师备课(课件、教案或教学设计、讲稿、教学日历等)、课堂教学、实习实训等情况。
三、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
(一)开学前教学检查(8月26-30日)
1.职能部门教学检查
职能部门检查组做好开学前各部门所承担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,重点是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如多媒体设备等情况,学生处和团委做好学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共同保障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2.教学单位教学检查
教学单位检查组做好开学前各自所承担教学任务准备工作的检查,重点是教研室活动、教学文件、实验室准备等,分团委做好学生的报到工作和统计工作。
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新形势,各教学单位需制定线上教学预案,协调做好线上、线下同步教学各项准备,确保完成各项教学任务。
(二)开课第一天教学检查(8月31日)
1.校级检查内容: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和开课第一天的教学运行情况。
①教学单位领导到岗情况。
②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汇报教学安排情况。
③检查教学条件和教师教学情况,包括实施线上同步教学情况。
④校领导和部门领导分组听课。
各检查小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《2020~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第一天校级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》。
2.教学单位自查
教学单位按照附件3《教学单位教学秩序自查表》的要求,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第一天的教学运行情况。
(三)开课第一周(8月31日-9月4日)
1.教学单位自查
①教学单位领导、教学督导委员听课,检查教学文件和教学条件情况。
②学生报到情况。
③教学单位总结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检查及整改情况,按照附件4《期初教学检查总结》的要求做好总结工作。
2.校级检查
学校领导、教学管理部门领导、校教学督导委员以随堂听课、看课的形式检查教学运行情况。
(四)开课第二周(9月7日-9月11日)
1.教学单位完善、总结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提出整改方案,反馈相关职能部门,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,迎接校级督导抽查。
2.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分组到教学单位进行抽查。检查内容以第一周教学单位自查的内容为主,重点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反映所的问题及整改措施。
四、检查要求
(一)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学准备工作,原则上要求开课的各学系/教研室开课前开展一次集体教研活动,并做好记录。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:进一步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、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、集体备课、教案检查、授课经验交流等。
(二)各教学单位安排领导、学系/教研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听课,听课记录由各教学单位收集汇总存档备查,第二周后教学单位领导听课表纸质版一份交评估中心办公室,其它由各教学单位留存。
(三)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查课程安排表,8月30日前应逐个通知任课教师按课表安排做好课堂教学和实验准备,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。
(四)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关,禁止任课教师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。出差或生病等确实需要调停课的应附相应证明材料,如会议通知或医院证明等;无正当理由,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的,按照《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给予相应处理。
五、结果反馈及处理
高评中心将汇总教学检查的结果,归纳总结形成学校教学检查总结报告,将整改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,并督促其整改;教学检查中涉及教学事故按照《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附件:1.《2020~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第一天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》
2.《开课第一天校级教学检查情况表》
3.《开课第一天教学单位教学秩序自查表》
4.《期初教学检查总结》
山西中医药大学
2020年8月27日
附件【山中医教〔2020〕14号——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.pdf】